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申请办理流程
1、 网上提交申请,并生成申报材料;
2、 收集整理综合资料、人员材料、工程业绩资料并装订成册;
3、 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建委窗口提交材料;
4、 建委核查相关材料;
5、 由市建委审批的资质,区建委将材料上报市建委审批;
6、 由建设部审批的资质,市建委将材料上报建设部审批;
7、 资质公示;
8、 领取资质证书;
区建委许可:不含公路、水利、通信、铁路、电力的叁级总承包资质;
市建委许可: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及公路、水利、通信、铁路、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
建设部许可: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建筑业施工资质办理所需资料
一、综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章程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新设立不提供)
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
5、企业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有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6、有设备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7、有厂房要求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8、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告
9、申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资质,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
11、申请特级资质企业还应提供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赁证;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二、人员资料
1、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2、 建造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毕业证、执业资格证;
3、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明)
4、 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书
5、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岗位证书;
三、工程业绩资料
1、 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每项代表工程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文件如直接发包通知书可以认可;
2、 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 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